由藥物過敏所致的發熱稱為藥物熱,它常常是藥物過敏的最早表現。在易引起藥物熱的藥物中,以抗菌藥最常見,其次是水楊酸類、碘劑、苯巴比妥等。那么,如何判斷是疾病發熱還是藥物熱呢?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用藥史:檢查患者是不是使用過可引起藥物熱的藥物,抗菌藥類藥物包括青霉素、氨芐青霉素、磺胺、頭孢菌素、萬古霉素等,水楊酸類藥物包括對氨基水楊酸鈉,還有碘劑、苯巴比妥等。在使用這些藥物的前提下,再考慮其他條件,進行綜合判斷。
癥狀:藥物過敏反應往往除了發熱,還伴有其他癥狀,如外周血中嗜酸性粒細胞增高、皮疹、淋巴結腫大等。大多數病人在發熱的同時,或多或少伴有這些癥狀,但也有個別情況是僅有發熱存在。抗生素引起的藥物熱,往往不伴皮疹或僅有輕度的皮疹。
體溫:藥物熱的體溫變化是有特點的。有的是用藥后,體溫先下降,后上升;有的則是原來低燒,后來變成了高燒。所以考慮藥物熱時,注意體溫變化情況很重要。對于由感染或其他疾病引起的發熱,一般停止藥物治療后,體溫會上升;而對于藥物熱,通常停止用藥或換用其他藥物后,體溫會慢慢下降,這也是判斷藥物熱的一種方法。
病程:如果是首次用藥,發熱可經7~10天左右的致敏期后發生;如果是再次用藥,則由于人體已被致敏,發熱可迅速發生。
判斷藥物熱時,我們應綜合考慮,在排除原發性疾病引起發熱的情況下,才考慮藥物熱的可能,絕不能把疾病引起的發熱與藥物熱相混淆。
治療藥物熱最有效的方法是停用有關的藥物,大多數患者在停用可疑致熱藥物后,48小時內體溫降至正常,極少數患者需要更長時間,必要時可加用腎上腺皮質激素。(王海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