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傷寒論》的自愈機理

關鍵詞:自愈機理《傷寒論》傷寒病

摘要:通過對張仲景《傷寒論》中關于自愈條文的歸納分析,初步探討了《傷寒論》自愈機理,即:自然病程的結束是傷寒病的自愈的機理之一;正氣的來復是傷寒病自愈的根本,人體生命活動的自然調和現象是傷寒病自愈的基礎,以及中醫辨證論治的內涵和外延,強調人體是一個統一的整體,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是中醫學的精髓,當全面地繼承和發揚。

張仲景在《傷寒論》一書中記載了許多自愈的條文,其相關文字表述有“愈”、“欲愈”、“必自愈”、“必愈”、“解”、“欲解”、“自止”等。六經病各篇、霍亂病篇、陰陽易差后勞復篇均有此類條文若干條。這些條文雖然表述不同,但其中心意思是說,傷寒病(或說外感病)到了某一特定的階段,出現了自動向愈的趨勢,醫者要審察病機,勿失其宜,要因勢利導,促其陰陽自和,幫助患者實現“陰平陽秘”的平衡狀態,達到康復的總目標。這種以健康目標為本,以疾病過程為標;以自穩調節為本,以藥治針灸為標的學術思想,充分體現了中醫學整體觀、辨證觀的特色。本文選取《傷寒論》中若干自愈條文進行淺析,旨在初步探究其所蘊含的機理,并談幾點體會,以拋磚引玉。

一、自然病程的結束是傷寒病自愈的機理之一

《傷寒論》載有許多自愈日期的條文,后世有醫家釋為“不可拘泥的約數”而不予重視。其實仲景所說的其病自愈的日期絕不是“不可拘泥的約數”,而是《傷寒論》中存在明顯的“周節律”。如第7條“病有發熱惡寒者,發于陽也;無熱惡寒者,發于陰也,發于陽七日愈,發于陰六日愈,以陽數七陰數六故也”,第8條“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第10條“風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第287條“少陰病,脈緊,至七八日自下利,脈暴微,手足反溫,脈緊反去者,為欲解也。雖煩、下利,必自愈”,第384條“傷寒,其脈微澀者,本是霍亂,今是傷寒,卻四五日,至陰經上,轉入陰必利;本嘔,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而反失氣,仍不利者,此屬陽明也。便必硬,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經盡故也”。以上5條,明確指出自愈之期或為六七日,或為十三、四日,均暗合一周、二周之日數,說明《傷寒論》中有明顯的“周節律”。所謂經盡,即是自然病程的結束,如此時無合并證或并發證,其病按期而愈。提示外感病的自愈機理之中存在明顯的“周節律”。[1]

二、強調正氣的來復是傷寒病自愈的根本

傷寒病為外來之邪損傷了人體的正氣,正氣被邪氣郁遏,表現為正氣不足的病理狀態。正如《內經》所說:“邪之所湊,其氣必虛”,“正氣存內,邪不可干。”具體地說,人體正氣集中體現在陽氣的固密、陰液的濡潤和胃氣的充沛,仲景在《傷寒論》中非常重視扶陽氣、存津液和保胃氣這三個重要的方面。

1.強調陽氣回復是其病自愈的征兆。《傷寒論》第23條:“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發熱惡寒,熱多寒少,其人不嘔,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發,脈微緩者,為欲愈也”,太陽病脈象本為浮緊,今見脈微緩,是陽氣伸張,邪退正復的征兆,再加上不嘔(無少陽證)、清便欲自可(無陽明證)故為欲愈。

2.胃氣和津液的存亡是決定自愈與否的關鍵。第332條:“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以索餅,不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人以胃氣、津血為本,有胃氣、津血則生,無胃氣、津血則死,所以仲景非常重視保胃氣,存津液,并以胃氣、津液的存亡來作為判斷預后的重要指標。

三、人體生命活動的自然調和現象是傷寒病自愈的基礎

中醫學治病養生的要點在于協調或調動這一自愈本能,[2]人體患病的原因是陰陽不相和諧的結果,中醫學治病的過程就是調和陰陽的過程,即“謹察陰陽所在而調之,以平為期”。《傷寒論》第58條云:“凡病,若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陰陽自和者必自愈。”亦即“陰陽自和”是“必自愈”的內在動力,是人體經過漫長進化所具有的自然療能。對待這種自然療能要予以重視,不要隨意干擾和破壞機體自身的修復機制和調節機制。如第59條云:“大下之后,復發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這個“勿治之”正是張仲景重視和依靠自然療能學術思想的具體體現。這一思想還見于第49條,因誤下導致里虛,出現尺中脈微,告誡“不可發汗”、“須表里實,津液自和,必自汗出,愈”;第367條“嘔家,有癰膿,不可治嘔,膿盡自愈”。這兩條“不可發汗”、“不可治嘔”同樣包涵“勿治之”之意,“須表里實”、“膿盡自愈”不正是給自然療能以充分施展的機會嗎?假如不顧機體的自身修復能力,誤發虛人之汗或誤止內癰之嘔,必然導致變證叢生,造成不良后果。此外,對機體的自然療能不是要消極等待,而是要因勢利導,推進自愈的進程。如第71條:“太陽病,發汗后,胃中干,煩躁不得眠,欲得飲水者,少少與飲之,令胃氣和則愈。”第398條:“病人脈已解而日暮微煩者,以病新瘥,人強與谷,脾胃氣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煩,損谷則愈。”如上兩條中“少少與飲之令胃氣和”、“損谷”等措施又蘊含了加強病后護理,進行辨證善后的學術觀點。

四、六經病欲解時蘊含天人相應思想

六經病均有一個欲解時,如9條、193條、272條、275條、291條、328條,說明六經各有一個欲解的時辰,而這些不同的時辰,代表大自然陽氣的盛衰,緊密關系著六經的氣血盛衰,它是古代勞動人民長期與大自然斗爭過程中,產生天人相應思想的體現。

《素問·寶命全形論》云:“夫人生于地,懸命于天,天地合氣,命之曰人。”人是大自然的產物,大自然的運動變化與人體息息相關,人體是一個主體性開放系統,人與天地相參,與日月相應,自然界的運動變化不斷對人體產生影響,人體必須隨時適應自然規律,才能與環境保持協調而獲得生存。《素問·臟氣法時論》說:“夫邪氣之客于身也,以勝相加,至其所生而愈,其所不勝而甚,至其所生而持,自得其位而起,必先定五臟之脈,乃可言其間甚之時,死生之期也。”這段話對理解六經病欲解時很有幫助。如太陽病自得其位的時間是九點至十五點,此時大自然的陽氣最盛,人體的太陽經經氣此時最旺盛,二者相加,則太陽病陽氣被風寒所郁遏,可應時而解,故“太陽病欲解時,從巳至未上”。再如陽明經自得其位是從十五點至二十一點,此時大自然陽氣衰退,人體陽明經經氣最旺,二者相較,正勝邪退,則陽明經熱盛之邪得以外達,其病欲解,故“陽明病欲解時從申至戌上”。

六經病欲解時屬于古典時間病理學的范疇,時令因素對人體健康以及病程的影響是外因,而人體的正氣是內因,唯物辯證法告訴我們:內因是變化的根據,外因是變化的條件,外因必須通過內因而起作用。《內經》所云“必先定五臟之脈”,正是強調了內因在其病欲解過程中的主導作用。從此點出發,進一步推導出在天人之間,以人為本,以天為標,以正氣為本,以時令為標,把握機遇,因時而動,“必先定五臟之脈”,參以天時,促其自愈,這正是《傷寒論》務本論道的精髓,也是整個中醫學的優勢所在。[3]

五、結語

通過對《傷寒論》若干自愈條文的分析,初步探討其中蘊涵的機理,總結如下:(1)人是一個統一的整體,自療功能是在長期進化中形成的,是客觀存在的,是人體戰勝疾病的內在動力,是中醫學治病養生的依靠對象,辨證論治的出發點應是協助人體實現“陰平陽秘”,即“正氣存內,邪不可干”。(2) 中醫辨證論治不單是限定在“醫已病之病”的辨證治療,還包括“醫未病之病”的辨證養生,“醫欲病之病”的辨證預防,“醫欲愈之病”的辨證護理和辨證善后等更廣闊的范圍。人體是一個有機的整體,要重視以人體五臟陰陽為代表的內因,同時也參照自然因素對人體的影響,把握機遇,趨利避害,從整體穩態上實現疾病向健康的轉化,以達“與萬物浮沉于生長之門”的境界。

參考文獻

[1] 張克祥.淺談六經病欲解時的機理及其臨床應用[J].中華實用中西醫雜志,2001,10:101~103.

[2] 付景華,徐巖春.中醫學科學原理[M].北京:光明日報出版社,1989∶43.

[3] 陸廣莘.中醫的辨證論治原理[A].北京:中國中醫研究院基礎理論研究所學術論文匯編,1997∶23~29.

常州市德安醫院(江蘇,213000) 何 俊 管國富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