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清“偽藥品”的真面目(1)

保健品、化妝品、食品不是藥

聽信一些“藥品”的不實宣傳,使用后卻發現沒有任何效果,拿到藥監部門咨詢后才發現自己買的根本不是藥品。藥監部門介紹,經常有市民拿著一些保健品、化妝品、消毒用品來投訴“藥品”有質量問題,稱其購買的“藥品”不像宣傳的那樣有效,甚至還有一定的副作用。經調查,才得知其購買的是“偽藥品”。

留心“偽藥品”不實宣傳的陷阱

近年來,一批存在夸大、虛假廣告的保健品等產品被國家有關部門相繼查處。夸大療效,名不副實,是許多“偽藥品”的通病,手段可謂形形色色:

濫用性激素。有統計,一些營養口服液含有性激素,尤其是一些男性壯陽保健品,成分多含有雄性激素和中樞神經興奮劑。這樣的“保健品”只會“透支體力”,長期使用有害無益。而一些女性使用的調經、養顏產品,則大多含有雌激素。女性攝入適量的雌激素,的確可以改善一些機體性敏感、蛋白質合成及脂肪分布。但如此低廉的添加劑,再配上幾種所謂的天然藥物,精美包裝后售以數十元一盒,實在可以稱為“暴利”。更令人擔憂的是,一些兒童口服液、健腦產品也含有性激素,嚴重地影響了少兒的健康成長。

標榜“最新理論”。一種產品被推出后,常被冠以所謂的“最新成果”。在宣傳廣告中,各種號稱“最新理論”的保健品層出不窮,但在這美妙的詞語背后,幾乎都是夸大其詞。誤導消費者。

捏造病例,宣傳療效。各大醫院門診、病房,病人和家屬常會收到厚厚的一沓推銷人員的各種“健康產品”的廣告,里面的內容可謂“情真意切”,有“一位患者的日記”,“家屬的感謝信”,甚至“病歷摘要”等等,仿佛這些產品真是攻克世界醫學難題的靈丹妙藥。

打著所謂檢測結果的幌子。一些藥店、商場的保健品柜臺,常有許多聲稱“免費診斷”的儀器,從“微循環”到“手紋知健康”無奇不有。大凡上前測試的消費者,無不被告知患有這樣或那樣的疾病,然后則向其兜售一些保健產品。專家指出,這一類“會看病”的儀器,大多屬于既無確切的管理規范,又無確切的科學根據的產品,消費者切莫輕易相信。

專家指出,保健品、消毒產品、化妝品談不上療效,只有藥品才有療效,而且就算是藥品,其療效對患者是有個體差異的,更不像一些宣傳的那樣包治百病。消費者在購買此類商品時一定要看清楚它的批準文號,不要輕易相信推銷人員的口頭宣傳,不要把保健品、消毒品、化妝品和食品當作治病的藥物來使用。

治病一定要認準藥品

很多人把治病的希望寄托在一些普通食品、特別是一些保健食品上。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個種類,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調節人體的機能,適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保健食品不能直接用于治療疾病,它是人體機理調節劑、營養補充劑。而藥品是直接用于治療疾病。

消費者在選購保健食品時,要仔細閱讀產品標簽,查驗是否印有保健食品統一標志(小綠傘)和衛生部發給的批準文號(衛食健字)。凡是聲稱自己的保健食品有治療作用或治療效果,都是不真實的,也是違反《食品衛生法》的。從各方面來看,保健品和藥品的區分是很大的:

1.審批門檻高低不同。藥品的配方必須通過嚴格的藥理、病理和毒理檢查和多年的臨床實驗觀察,經國家批準后,方可投入生產和投放市場。保健品是不需要經過醫院臨床實驗觀察便可生產和投放市場的。藥品是具有確切可靠的療效和適應癥的產品,而且有明確的不良反應的說明。而屬于食品的保健品則無須經過嚴格的藥理、病理和毒理檢查、多年的臨床實驗觀察和審查過程,因此沒有明確的治療作用和明確的不良反應說明。

2.質量控制標準不同。藥品必須在藥廠中進行生產,藥廠的生產能力、技術條件、車間的空氣潔凈度、無菌標準、原料質量等,必須符合國家藥品食品監督管理局對藥品的質量控制要求,國家要求所有的生產藥品必須達到藥品生產質量管理標準(GMP)。而保健品是可以在食品廠加工生產的,其生產標準比藥品低得多。

3.質量控制內容不同。作為藥品,不但在生產過程中有著嚴格的標準,就是在生產后,也要對產品進行從外觀到內在含量等各方面檢查,符合標準方為合格。而保健品則僅在檢查細菌、污染物等衛生指標合格后即可上市銷售。

同樣,化妝品(文號應為“衛妝字”)是指以涂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的方法,散布于人體表面任何部位(皮膚、毛發、指甲、口唇、口腔黏膜等)以達到清潔、消除不良氣味、護膚、美容和修飾目的的日用化學品,化妝品也是不能用于治療疾病的。

消毒產品(文號應為“衛消字”。)作為一種外用消毒殺菌產品,不具備調節人體生理機能的功效,與藥品有著明顯的區別。國家消毒管理辦法第33條規定,消毒產品就是起一種殺滅和消除病原微生物的作用,不能出現或暗示治療效果。

遠離“非法集會”、“義診銷售”

近年來,有關部門經常接到群眾舉報,一些人搞所謂的集會推銷保健品、化妝品等,一些假冒偽劣商品充斥其中,在社會上造成了不好的影響,侵犯了消費者的利益,違反了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這些集會銷售一般都在冬季慢性病多發的季節開展,多打著“產品推介會”、“產品講解會”、“大型贈送活動”等旗號,租用禮堂、會場或者公園等場所,利用廣告、傳單,召集大批群眾特別是一些老年患者,到其臨時租用的場所聽“講解”,然后高價銷售產品,且不開具發票。等消費者發現上當受騙,銷售者已不見蹤影。這樣的集會銷售,不但具有欺騙性,而且還極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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