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醫制將有利于中醫發展——有感于臺灣中醫師不開西藥

前不久,應我國臺灣有關人士邀請,我與從事中醫經典著作研究的專家一同赴阿里山,與臺灣同仁進行學術交流。期間,我去了從湖北中醫學院畢業的學生徐永鳳女士開辦的“仁和堂中醫診所”參觀、學習,所見所聞令我羨慕和感慨。

診所一樓為內科、婦科、兒科、疑難雜癥科等診斷室及藥房;二樓為針灸、傷骨診治室、體質調整科及醫學美容室等;三樓為韻律操、有氧體操教練室。藥房配備的設施為煎藥機、壓片機;中藥大多是顆粒,少數為飲片,而且還有成方顆粒數十種,如玉屏風散顆粒、茵陳蒿湯顆粒、六君子湯顆粒等。無論是中藥顆粒還是成方顆粒,病人取藥后可即沖即服;如果需要將顆粒壓成片劑,則立等可取;需要服湯劑者,馬上可將中藥飲片通過煎藥機煎之。一切都極大地方便了病人。前來就醫者每天達七八十人之多。該診所充分體現了中醫的特色和優勢,而且又融入了現代科技和設備。但一律不能開西藥,更見不到打吊瓶的。聽臺灣其他學生講,無論是在中醫診所還是在臺北市立醫院(中醫院),一旦發現中醫師為病人開西藥,就會被抓進派出所。若西醫開中藥者也如此,因為他違法了。

臺灣中醫師不開西藥,而在我國內地,中醫和西醫沒有這樣法定的職業權限。我國內地中醫院有如下特點:

其一,內地中醫院沒有不開西藥、不打點滴的,對絕大數病人的處置都是中藥加西藥,至少一舉四得:一則“雙保險”;二則掩飾中醫知識的不足;三則給病人以“中西醫結合治病”之感;四則能創造“財富”。但這不僅浪費了病人或國家的錢財,而且也給病人身體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傷害。如此中藥、西藥一同用,中醫藥的醫療效果無法認證。因為一個病人被治愈后,到底是中藥治好的還是西藥治好的,不得而知。

其二,內地中醫院診所科目較多,如內科、婦科、兒科、骨傷、針灸、疑難雜癥科等。內地的中醫診所大多限定在一個科目,若審批的是中醫內科,診所就只能看內科病。請問:手足潰爛是內科病還是外科病?但中醫用當歸四逆湯加味就可治愈;反復發作的風疹塊是皮膚科病還是內科病?但中醫用黃芪桂枝五物湯加味就可治愈;婦女患腎結石病,是婦科病還是外科病?但中醫用當歸芍藥散加味就可治愈;小兒患嗜睡,是兒科病還是內科病?但中醫用五苓散合一貫煎就可治愈。

內地雖未實行分醫制,但規定中醫診所只能為病人注射丹參、黃芪、魚腥草等中藥針劑,要注射西藥者則必須是“中西醫結合診所”。久而久之,中西醫結合診所的中醫潛移默化被西醫慢慢地同化了。這就導致了政府醫院和私人診所在客觀上所執行的是雙重標準,即不分西醫與中醫。

筆者認為,我們內地也應像臺灣一樣,逐步實行分醫制,規定中醫只能開中藥,這就可以迫使廣大中醫對于臨床中遇到的一系列問題尤其是疑難問題或在中醫書籍里找答案,或向老中醫、老專家以及一切比自己高明的人求教,日積月累,中醫辨證論治的水平就會逐漸提高,享譽一方乃至全國的名中醫就會慢慢地涌現,作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組成部分的中醫學也就會不斷發揚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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